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務規程  ( 100 年 10 月 31 日)
第10條
遺址公園管理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卑南遺址之調查、發掘及研究。

二、卑南遺址現地保存技術發展、規劃執行及活化利用。

三、現地展示、教育推廣之規劃執行。

四、建築景觀、機電設施之維護管理。

五、植栽綠化、水土保持、生態保育之規劃執行及維護管理。

六、文宣、行銷、公關及公共服務。

七、其他有關遺址公園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