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組織法  ( 103 年 01 月 22 日)
第8條
本部為應全球科技快速發展,多元化進用科學技術人才,以提升我國科技 競爭力,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之規定,聘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生命 科學、人文及社會科學、科教發展、國際科技合作、永續發展研究、產學 及應用科技、科技政策及管理等領域科技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 一百一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