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組織法  ( 101 年 02 月 03 日)
第1條
教育部為辦理普及全國科學教育,提升全民科學素養,並輔導中等以下學 校與社會教育機構推行科學教育業務,特設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以下簡 稱本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