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總則 ( 106 年 12 月 28 日)
第5條
證券業因辦理外匯業務所蒐集客戶之資料,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 定者外,應保守秘密;如涉及個人資料者,並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採 行適當之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