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 106 年 12 月 28 日)
總則 §1
外匯業務之申請與開辦 §6
外匯業務之管理 §11
外幣計價國際債券業務 §19
自行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23
涉外權證業務 §25
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業務 §27
代理買賣外國債券業務 §29
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參與證券商業務 §31
國內外幣計價指數股票型基金業務 §33
境外基金總代理業務 §36
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39
以信託方式辦理涉及外匯之財富管理業務 §41
與證券業務相關之即期外匯交易業務 §46
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 §60
人民幣業務之經營管理 §67
附則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