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印製廠組織規程  ( 104 年 11 月 26 日)
第10條
會計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會計制度之擬訂。

二、預、決算之編製及審核。

三、帳務處理及成本計算。

四、內部審核。

五、財務調度。

六、其他有關歲計、會計、統計及稽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