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通則 ( 104 年 02 月 04 日)
第69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其應備置人員、負責人與業務人 員之資格條件、行為規範、訓練、登記期限、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 則,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