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  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 ( 101 年 07 月 06 日)
第13條
公開發行公司之子公司擬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者,公開發行公司應命該 子公司依本準則規定訂定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並應依所定作業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