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  本國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 ( 105 年 07 月 08 日)
第22條
發行人發行海外認購(售)權證,以國內證券、指數為連結標的者,其履 約給付限以現金結算方式為之;以外國證券、指數為連結標的者,其履約 給付方式應依交易當地主管機關或交易所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