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第二上市(櫃)公司 ( 104 年 11 月 12 日)
第23條
第二上市(櫃)公司申報募集與發行之股票,其權利義務應與其在其他證 券市場發行同種類之股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