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04 年 11 月 12 日)
第60條
前條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除不印製實體者外,於正式交付前,應經簽證機 構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辦理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