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及買賣 ( 105 年 12 月 07 日)
第25-1條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應予限制、取締或管理;其徵 求人、受託代理人與代為處理徵求事務者之資格條件、委託書之格式、取 得、徵求與受託方式、代理之股數、統計驗證、使用委託書代理表決權不 予計算之情事、應申報與備置之文件、資料提供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 ,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