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法  總則 ( 105 年 12 月 07 日)
第15條
依本法經營之證券業務,其種類如左:

一、有價證券之承銷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業務。

二、有價證券之自行買賣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業務。

三、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居間、代理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