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法令遵循制度 ( 106 年 10 月 19 日)
第30-1條
保險業對法令遵循事宜,應建立諮詢溝通管道,以有效傳達法令規章,俾 使職員對於法令規章之疑義得以迅速釐清,並落實法令遵循。

保險業法令遵循單位辦理前條第二項提報董(理)事會報告事項內容,至 少應包括對各單位法令遵循重大缺失或弊端分析原因、可能影響及提出改 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