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電子支付機構之業務管理及作業方式 ( 106 年 08 月 18 日)
第19條
電子支付機構發現使用者代號或電子支付帳戶密碼遺失或被竊等情形,或 有其他相當事證足認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疑似或已遭盜用時,電子支付機 構應暫停該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之作業處理,並通知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