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爭議處理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  財務及業務 ( 104 年 08 月 14 日)
第22條
為瞭解爭議處理機構之業務,本會得隨時通知其提出業務及財務報告,必 要時並得派員查核,或委託會計師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