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  總則 ( 106 年 03 月 03 日)
第2條
本規則所稱境外結構型商品係指於中華民國境外發行,以固定收益商品結 合連結股權、利率、匯率、指數、商品、信用事件或其他利益等衍生性金 融商品之複合式商品,且以債券方式發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