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電子票證之發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4條
非發行機構不得發行電子票證或簽訂特約機構。

依本條例發行之電子票證,其應用安全強度等級、安全需求設計、防護措 施及相關事項之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