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電子票證之發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3條
本條例所定電子票證之儲存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元。

前項電子票證之儲存金額,得由主管機關依經濟發展情形,以命令調整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