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  電子票證之發行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11條
發行機構訂定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內容,應遵守主管機關所公告之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且其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不得低於 主管機關所發布電子票證定型化契約範本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