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 ( 90 年 06 月 29 日)
第30條
受委託機構不得向經銷商收取保證金。但受委託機構租借設備予經銷商者 ,經發行機構同意,得在租借設備成本範圍內,酌收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