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管理辦法  管理及其他相關事宜 ( 90 年 06 月 29 日)
第24條
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令發行機構提報其於各縣 (市、區) 設立之經銷商 數目與銷售彩券機器台數,及任一銷售處所內銷售彩券機器台數上限。

主管機關得就前項上限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