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證券化條例  總則 ( 106 年 12 月 06 日)
第1條
為發展國民經濟,藉由證券化提高不動產之流動性,增加不動產籌資管道 ,以有效開發利用不動產,提升環境品質,活絡不動產市場,並保障投資 ,特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