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總則 ( 104 年 12 月 29 日)
第7條
年報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致社員報告書。

二、信用合作社概況:包括信用合作社簡介、信用合作社組織、社股及股 息。

三、營運概況。

四、資金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五、財務概況。

六、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管理事項。

七、內部管理運作情形。

八、特別記載事項。

信用合作社經主管機關依法接管者,應就截至年報刊印日止之重要財務業 務概況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