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設立及變更 ( 104 年 06 月 29 日)
第8條
信用卡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或兼營許可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 關得不予許可:

一、申請書件內容有虛偽不實者。

二、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事項未補正者。

三、經主管機關認定無法健全有效經營者。

四、其他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