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設立及變更
( 104 年 06 月 29 日)
第8條
信用卡業務機構申請設立許可或兼營許可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 關得不予許可:
一、申請書件內容有虛偽不實者。
二、經主管機關限期補正事項未補正者。
三、經主管機關認定無法健全有效經營者。
四、其他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