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  設立及變更 ( 104 年 06 月 29 日)
第12條
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於增設分支機構時,應檢具申請書及營業計畫書,報 請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照。遷移或裁撤時,亦應申請主管機關許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