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庫條例施行細則  ( 33 年 03 月 02 日)
第27條
縣市合作金庫每年營業計畫,營業概算,及營業報告書資產負債表,財產 目錄,與盈餘分配表,經中央合作金庫備案後,應彙呈社會部財政部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