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債經理辦法  掛失止付及信託公示 ( 92 年 02 月 26 日)
第35條
記名式債票持票人如因印鑑遺失要求更換時,應檢同債票、新印鑑及身分 證明,向原經辦行填具更換印鑑申請書,以憑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