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  申報內容、程序及通關事項管理 ( 105 年 10 月 14 日)
第21條
書面貨物艙單內所載事項不得任意塗抹或擦補,如需更正者,應在原填事 項之上加一劃線後,另將正確事項填註,其更正處並應由承攬業者在旁簽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