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物查驗準則  出口貨物之查驗及免驗 ( 103 年 04 月 23 日)
第30條
鮮貨、易腐物品、活動物、植物、危險品、散裝、大宗、箱裝且體積龐大 之出口貨物及其他特殊情形,得核准船(機)邊驗放或船(機)邊免驗放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