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法  罰則 ( 106 年 01 月 18 日)
第75條
海關依第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二條規定進行調查時,被調查人規避、妨 礙或拒絕提供資料、到場備詢或配合調查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 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