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使用辦法  購買、使用及申報 ( 105 年 07 月 15 日)
第21條
非當期之統一發票,不得開立使用。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

營業人購買之統一發票或稽徵機關配賦之統一發票字軌號碼,不得轉供他 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