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  總則 ( 106 年 05 月 01 日)
第7條
本法第六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七條第九款用詞,定義如下:

一、加工出口區內之區內事業,指依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設立之 區內事業。

二、科學工業園區內之園區事業,指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設 立之園區事業。

三、農業科技園區內之園區事業,指依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經 核准進駐之園區事業。

四、自由港區事業,指依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設立之自由港區 事業。

五、保稅工廠,指依海關管理保稅工廠辦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之保稅 工廠。

六、保稅倉庫,指依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之保 稅倉庫。

七、物流中心,指依物流中心貨物通關辦法規定,經海關核准登記之物流 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