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  應稅貨物及稅率 ( 106 年 11 月 22 日)
第12-4條
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購買油氣雙燃料車並完成登記者,該汽車應徵之 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二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