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  獎懲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43條
告發或檢舉納稅義務人及其他關係人有短報、漏報、匿報或故意以虛偽不 實及其他不正當行為之逃稅,或幫助他人逃稅情事,經查明屬實者,主管 稽徵機關應以罰鍰提成獎給舉發人,並為舉發人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