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稽徵規則  用作製造另一應稅貨物之原料 ( 104 年 07 月 10 日)
第79條
產製廠商採購應稅原料製造另一應稅貨物,因故未依第七十五條之規定辦 理免稅手續,自行向市場採購已稅貨物為原料者,得於嗣後檢具相關證明 文件向主管稽徵機關或海關辦理退還原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