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稽徵程序 ( 103 年 09 月 30 日)
第76條
本法第八十一條第二項所稱通知書之記載或計算有錯誤者,係僅指通知書 之文字記載或各查定項目之數字上計算錯誤而言,其對查定之事實或法令 之適用有所異議者,應依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申請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