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稽徵程序 ( 103 年 09 月 30 日)
第61條
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第七十三條第二項及本細則第六十條第二項規定 受委託之代理人,未依規定期間代理申報納稅者,稽徵機關應依本法第七 十九條規定,核定納稅義務人之所得額及應納稅額,通知其負責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