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施行細則
營利事業所得稅
( 103 年 09 月 30 日)
第40條
本法第三十四條所稱擴充、換置、改良、修理支出所增加之價值,係指因 擴充、換置、改良或修理支出使固定資產之價值較具取得所預定經通常管 理或修理之應有價值而增加之相當金額;所稱增加效能,係指因擴充、換 置、改良、或修理部份之效能達二年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