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酒稅法  稽徵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9條
菸酒產製廠商除應依菸酒管理法有關規定,取得許可執照外,並應於開始 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