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103 年 04 月 02 日)
第3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事蹟特著或情形特殊外,初 次以頒給三等為原則,並得因積功晉等。

本獎章及附發小型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