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處務規程  ( 102 年 10 月 18 日)
第7條
國際財政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租稅協定、關務協定、財政合作協定之洽簽、訂定、修正、終止及解 釋。

二、租稅協定相關法規訂定、修正及廢止之研擬。

三、租稅協定適用爭議之解決及資訊交換之執行。

四、國際財政組織、國際租稅組織、國際關務組織及其相關會議之處理。

五、國際財政資訊之蒐集及制度之研究。

六、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有關前五款業務之辦理。

七、其他有關國際財政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