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  ( 87 年 11 月 11 日)
第9條
本局設會計室及統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統計主任一人,職務均列簡任 第十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各置副主任一人,職務均 列薦任第九職等或薦任第九職等關務正至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依法律規 定,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會計室及統計室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