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勞務中心組織規程  ( 102 年 10 月 30 日)
第1條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從事技術 勞務工作,特設臺北勞務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四級機構,並受本 會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