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編制內軍用車輛管理及處罰辦法  違規處理及處罰 ( 105 年 08 月 05 日)
第51條
軍車駕駛人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之情形者,記過一次 至記大過一次。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