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科技工業機構委託民間經營管理辦法  總則 ( 105 年 11 月 04 日)
第10-1條
科技工業機構之權責如下:

一、委託經營計畫構想之擬訂。

二、底價預估金額及其分析之擬訂。

三、人員疏處意願調查及名冊之造列。

前項各款事項應陳報主辦機關,作為擬訂執行計畫書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