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學校及軍事訓練機構學員生修業規則  入學、修業期限 ( 105 年 10 月 12 日)
第8-2條
具中等學校以上學歷,經招生錄取者,得入各校常備士官班、預備士官班 或同等班隊就讀。

具大學以上學歷,經招生錄取者,得入各校常備軍官班、預備軍官班或同 等班隊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