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  組織及權責 ( 103 年 06 月 04 日)
第6條
動員計畫區分為動員準備綱領、動員準備方案、動員準備分類計畫,其內 容如下:

一、動員準備綱領:以國防戰略目標為指導原則,配合國軍全般戰略構想 ,統籌策劃全國人力、物力、財力及科技等動員能量,以備平時支援 災害防救,戰時支援軍事作戰,及兼顧民生需求。

二、動員準備方案:針對各種動員特性,結合各該機關之施政計畫,依動 員準備綱領之規劃,確定年度主要需求項目,實施統籌分配,以律定 各分類計畫應行規範事項。

三、動員準備分類計畫:依據動員準備方案,確定各機關實施作業範圍與 預期配合達成目標,以適應動員實施階段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