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旗條例  ( 96 年 07 月 04 日)
第7條
海軍專用旗,為海軍艦艇執行任務之旗。其區分如左:

一、艦首旗。

二、海軍資深軍官旗。

三、海軍戰隊長旗。

四、海軍海道測量艦艇桅旗。

五、長旒。

六、其他經國防部核定之專用旗。

前項旗式,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