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  調職、免職、撤職及復職 ( 106 年 08 月 31 日)
第60條
受訓期間,開除或退學人員,由學校通知其原屬單位按下列原則處理之:

一、開除學籍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行政處分或調職。

二、退學者,除因病或因公外,應依情節懲處或予調職。